大学刑法课
提示:本站会被大陆网络屏蔽、封禁、禁止访问! 本站域名並非永久域名!
当前网址:m.3hl.net 如果遇到无法打开网址。
请发送任意内容到邮件dybzba@gmail.com取得最新地址.
截屏拍照记录当前页面,以免丟失网址和邮箱.
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↓
点我自动发送邮件
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↑

第一章

怕找不到回家的路!请截图保存本站发布地址:www.dybzwz.com

默默穿上内裤、丝袜、高跟鞋,冷冷道:“谢谢各位同学配合,现在下课!”

注释:P是台湾最大的综合论坛,类似天涯。

95年7月1之前,刑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是:行为后法律有变更者,适用“裁判时”之法律〈若坚守刑法“不得溯及既往”的原则,应该要适用“行为时”之法律为是〉。但裁判前之法律有利于行为者,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之法律。〈意即以往刑法学上所谓的“从新从轻主义”。〉然而,如此却违背罪刑法定主义中“行为刑法”——亦即以当事行为为课刑标准的内涵,所以新修正刑法已改为:行为后法律有变更者,适用行为时之法律。但行为后之法律有利于行为者,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之法律。〈从旧从轻〉其实,修正前后虽然条文不同,法律效果却是一样的,只是修正后的法律条文才符合刑法最根本的要求——新的条文不能对已经发生的事实回溯适用。至于行为后之法律如果有利于行为,为什么要适用行为后之法律呢?主要是因为既然社会都已经不觉得这件陈年往事有可非难了,我们罚这个行为还有意义吗?

这种教学方法对大家来说也许很震撼,甚至有会问,陈湘宜老师这样算不算妨害风化罪章中的公然猥亵〈刑法第234条〉?根据我国法律实务界解释〈院字2033号〉,不特定或多数得以共见共闻就算‘公然’,固然学生们不是不特定,是多数;然而大法官释字145号解释理由书中提到:特定多数之计算,以各罪成立之要件不同,罪质亦异,自应视其立法意旨及实际形己否达于公然之程度而定。拙见,以公然猥亵罪的立法目的而言,不宜将老师基于学术自由在特定同学面前作出的露行为视为公然(如果在学生面前的教学能视为公然猥亵,那跟学有关的学系都要关门大吉了);同时这还是老师业务上的正当行为〈刑法第22条〉,足以排除这件事的违法。) < hr="/n/-59710586.h">< =" -hvrn-">导览< hr="/n/-hp19p19h2pVH10JU01VVhV5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人气小说推荐More+

都市偷香贼14
都市偷香贼14
“在私密的状态下听到下流的词其实很刺激,你没感觉到吗?”他凑近她的耳朵,“我刚才说鸡巴,你的小屄里难道没有感觉?”不知道是那口湿热的气息刺激到敏感的耳朵,还是话里的词汇真的起了作用,汪梅韵的大腿微微内收,被说到的器官,竟然真的稍有变化。像个软体动物遇到了触碰,忽然往内一缩,分泌了些黏丝丝的东西。
雪凡snow_xefd
修罗都市1
修罗都市1
二十一世纪晚期,经过七十年高速发展,以及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建设,从沿海到大陆腹地,一连串巨型城市相继连为一体,与此相应,围绕都市边缘出现了一个几乎同样庞大被称为廉租区的贫民区,两者彼此依存,形成一个前所未有的超级大都市——修罗都市。修罗都市面积接近八千平方公里,人口超过了一亿三千万。这里每一个角落里,都奔流着金钱与欲望,罪恶与杀戮。
狂紫
与家人一起共同淫乱的日子
与家人一起共同淫乱的日子
这是一段真实经历,虽然有些部分进行了添油加醋的润色,因为凡是一个事情经过添枝加叶,经过丰富内容才能成为一部小说,如果就只把源源本本的内容拿出来,不经过润色这只能是一个事情过程的叙述,但绝不能成为一部小说。这个故事的内容我敢保证有二分之一是绝对真实的。因为与妈妈爸爸在一起时的幸福时光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,所以根据记忆把它整理出来,一是怀念妈妈和爸爸,二是让大家一起共同分享我的经历,我的感受。
情缘
修罗都市2
修罗都市2
穿着高跟鞋的宫韶兰身材比阿威也相差无几,他搂着宫韶兰光滑的肩膀,让她乳房挺得更高,一边捏住她肥嫩的乳根,揉弄着说:“我阿威玩过的女人也多了,像赵太太这样的大美人,我还从没见过。算是极品了吧。”散落的旗袍掉到宫韶兰纤细的腰间,就像一朵鲜红的郁金香,托着她粉雕玉琢的雪白躯干。宫韶兰咬着精致的红唇,美目泪光闪动。
狂紫
都市偷香贼13
都市偷香贼13
隐没在肌襦袢中的小腿还十分纤细,到了大腿处,则顺滑的转化为丰润笔直的饱满,如果后面看不到的臀部足够圆润,那这下半身的曲线,已经无可挑剔。她的腰肢不算太细,在胯部与酥胸之间构筑了一个平滑的曲线,不过也正是这样略有丰腴的胴体,才撑得起胸前那肌襦袢几乎包里不住的曼妙乳房。
雪凡snow_xefd